期權是衍生工具之一,代表買賣雙方的合約,訂明持有人有權(但沒有責任)在指定期間內按協定的價格買入或賣出股票或資產。投資者可根據其對市場的看法,利用期權獲取利潤,或為投資組合增值及對沖。現在,本公司客戶可在香港及美國市場進行期權交易,亦可利用 UTRADE HK Stock Options* 進行交易。
* 只適用於香港股票期權
直接買入一隻熱門或活躍的股票可能涉及高成本及高風險。買入期權的成本只相當於實際股票的部分成本。因此,投資者只需付出相對極低的財務承擔,便可獲得股票持倉,從而節省大量成本,回報百分比也較高。
期權具有流動性高及有效率的特性。投資者可隨時在更多的市場進行交易,捕捉更多投資機會。與直接買入股票相比,買入期權具有較高的成本效益。憑藉價格急速轉變的特點,無論股價漲跌,投資者均可在市場變化中尋找獲利機會。
期權是一種多元化及具盈利能力的資產工具,對任何投資組合均有影響力,並可用來建立持倉及對沖風險。期權有助投資者管理短期至長期的財務目標,控制風險,以及用以調整投資策略,滿足退休規劃或投資增值的需要。
期權是一種合約,讓你可以在合約到期日或之前,決定是否以指定的價格購買或出售相關資產。相關資產是指當行使期權時所購買或出售的資產,可以是股票、商品(例如黃金)、債券、貨幣或指數(例如恒生指數)。
是指購買或出售相關資產的預先協定價格。
是指買方可以行使購買或出售相關資產權利的最後日期。
是指期權可以在何時行使。期權有兩種行使方式,包括美式和歐式。美式期權可以在到期日或之前的任何一個交易日行使,歐式期權則只能在到期日行使。
是指每份期權合約所代表的相關資產數量。例如,若期權合約的相關資產是股票,合約數量便是指股票的數量(例如1,000股)。
是指期權行使時,怎樣交收所購買或出售的相關資產。交收的方式有兩種,分別是把相關資產作現貨交收或現金交收。
該產品適用於專業投資者 / 非專業投資者客戶。
期貨合約或期權的價格變動未必與現貨市場相關資產的價值變動一致或完全相符,例如相關資產的現貨價格上升,未必令期貨及期權基金的資產淨值以相同幅度上升。事實上,期貨及期權基金的資產淨值可能維持不變,甚至可能下跌。
由於期貨及期權基金大筆投資於期貨合約及期權,基金價格或會受制於相當波動的期貨合約及期權價格。期貨合約或期權的價格波動或會由其他因素所帶動,例如政府政策、供求、利率變動及當前經濟環境。期貨合約或期權的價格相 當波動,因此期貨及期權基金的價格也非常波動。此外,很多期貨及期權基金的投資對象,或會是以價格一般較為波動的資產類別(如商品及外幣等)為相關資產的期貨合約或期權。
此外,部分期貨交易所可能就期貨價格的每日變幅設有限制。在此情況下,即使期貨及期權基金嘗試平倉止蝕,但有關限制也可能令指示無法執行。
假如市場走勢對期貨持倉不利,期貨及期權基金或須為維持手上的持倉,在短時間內支付額外按金。期貨及期權基金或須為支付所需按金,以不利的價格變現資產,因而招致巨額虧損。
有些期貨及期權基金只能在指定時間內贖回(如每月)。若投資於這類基金,你未必能按期望的價格或在需要資金周轉時,將投資變現。
買賣期貨合約及期權可涉及相當高的風險。相對於期貨合約或期權本身的價值,訂立期貨合約或期權所需的基本按金或期權金的金額較少,因此有 關期貨合約或期權的交易本身屬槓桿式交易。就此而言,合約價格若有輕微變動,也會引致盈利或虧損倍大,倍大程度視乎有關基金所使用的槓桿程度。期貨及期權基金未必一定設有槓桿。雖然期貨及期權基金未必會將所有資產投資於已設立槓桿的期貨合約或期權,但期貨合約或期權的槓桿作用仍可能使有關基金損失所有資產。因此投資者應留意所投資期貨及期權基金的槓桿水平及相關的風險。
期貨及期權基金的表現主要取決於投資策略的成敗,而有關策略一般以基金所採用的投資模型作為基礎。然而,運用投資模型並不保證基金會有良好業績,而市況突變亦可能會損害投資模型的表現。此外,有關基金亦不能保證可準確且及時地全面執行所訂立的投資策略。
期貨及期權基金的經理或會徵收業績表現費,若基金的資產淨值達致預先設定的淨增長水平,便須每年向基金經理繳交這項費用。由於業績表現費 通常按日計算,若須繳付,便會從基金的資產淨值中每日扣除,因此投資者要贖回基金單位時,即使他們的投資本金已有所虧損,亦有可能須承擔所贖回單位的業績表現費。
期貨及期權基金投資於期權或其他場外衍生產品時,將須承受交易對手可能無法履行責任的違約風險,基金或會因而招致虧損。
期權買方的風險僅限於已支付的期權金,期權賣方的損失可能遠遠大於收到的期權金。
購買期權時的潛在收益是無限的,但期權買方的風險僅限於已支付的期權金。期權賣方的利潤僅限於收到的期權金。鑑於賣方必須滿足買方的行使決定,期權賣方的損失可能遠大於收到的期權金。
本產品不受保本。
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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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權合約可以由買賣雙方在交易所經營的市場中進行買賣,稱為場內期權。
該產品是一種複雜的產品,投資者應謹慎對待複雜產品。
在最壞的情況下(例如發行人的破產),投資者可能得不到任何回報,潛在的最大損失可能是投資額的100%。
如發行人提供的發售文件尚未經證監會審閱; 建議投資者對要約保持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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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產品可供專業投資者 / 非專業投資者使用。
以上資料僅作參考之用。以上資訊並非試圖將產品所涉及的風險全部列出。在訂立上述交易前,投資者應諮詢法律顧問、稅務顧問和財務顧問的意見。投資者被視為已自己獨立作出投資決定。投資者不得依賴本公司任何僱員以書面或口頭形式發出的任何資訊作為建議或投資意見。投資者亦須明瞭有關投資價格及其投資之價值可跌可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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