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家税务局 (“IRS”) 根据《国内税收法》(“IRC”) 第1446 (a) 节及第1446 (f) 节发布了一项新规定,主要影响投资公开交易合伙企业 (“PTP”) 证券之非美国人。
根据规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有关预扣税征收如下:
综上所述,
以下PTP证券名单仅供参考,并非相关法规下的完整名单。名单可能会不时更新,恕不另行通知。大华继显不保证名单之准确性、可靠性及完整性。
请按此查看PTP证券名单。
如您持有任何 PTP 证券,我们建议您咨询您的税务顾问,审视您的投资组合并及早采取适当行动,以避免因从2023年1月1日起持有此类证券而受到任何可能产生之影响。此外,大华继显保留向客户收取预扣税的权利,以符合美国国家税务局之预扣要求。
详情请参阅以下资料:
美国国家税务局就PTP产品之相关说明:https://www.irs.gov/individuals/international-taxpayers/publicly-traded-partnerships
美国国家税务局就PTP交易预扣税之相关摘录:https://www.irs.gov/individuals/international-taxpayers/partnership-withhol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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